Wednesday, April 24, 2013

(245) 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二 - 顯弘願門(九)


(245) 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二 - 顯弘願門()
2012年6月22日

淨土法門裏有各種修行方法,令行者得生淨土,但善導大師在《觀經四帖疏》末段云:「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。望佛本願。意在眾生。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」在此《疏》開始時,善導大師已指明,定散兩門是釋尊所開的淨土法門之「要門」!至此末段重提,帶出「弘願」的隱義。釋尊最終意屬我等凡夫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。

善導大師云:「言弘願者。如大經說。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。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」「弘願」者,泛指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 (因本願),但善導大師卻云:「法藏比丘,在世饒王佛所,行菩薩道時。發四十八願。一一願言。若我得佛。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。願生我國。下至十念。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他全歸入第十八願,視之為阿彌陀佛因本願中的「根本願」,即是本願中的本願。

就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而言,念佛人祇要對此誓願具足無比的信心,完全相信彌陀的智慧和能力,完全信任彌陀對眾生的承諾,完全信賴彌陀的大願業力。這種信念成為一種「他力信仰」,正是真正的、純粹的淨土法門之特色!在下一節「本願十八」再詳述。

「弘願」的念佛人沒有自力修諸功德可言,唯是一向專念佛名,攝取彌陀廻施給眾生的光明功德,以念佛行建立信心,增長自己善根,讓彌陀主動來救度和接引,往生後自然「當坐道場,入諸佛家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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