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58) 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二 - 顯弘願門(二十二)
2012年7月23日
我曾經看過一些法師解釋善導大師的《觀經四帖疏》,他們認為淨土法門是自他兩力
– 即自力修要門,他力乘弘願,兩者兼備,才得往生。但此《疏》末段云:「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。望佛本願。意在眾生。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」善導大師將「定散兩門」(即要門) 與「專稱佛名」(即弘願門)來比較和作取捨,或廢立說明了後者是獨立一門,而且猶勝前者,實是佛陀本來的意願!
此外,善導大師強調彌陀的大願業力,勸導我們稱念名號,其論據來自及基於阿彌陀佛的本願
– 第十八願,稱念名號,至心信樂,就能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,往生淨土。名號功德,就行立信,具足往生淨土的「三資糧」- 信、願、行;執持名號者,皆可增長善根和福德,現世安穩,來世得生,根本用不上「要門」的自力工夫。不管修學淨土法門者是定善之機,還是散善之機,皆可「發三心」
- 至誠心、深心、廻向發願心,即便往生,故在〈玄義分〉云:「一心信樂,求願往生。上盡一形。下收十念。乘佛願力,莫不皆往」。
《觀經四帖疏》所說「要門」和「弘願」,不是 ‘and’ (和 – 兩者兼之),而是 ‘or’(或 – 二取其一)。極其量言之:「要門」念佛人可加,或可不加上「弘願」而得生;但「弘願」念佛人,全仗佛力,本身已具足得生因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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