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) 淨土概說 – 小結(六)
2012年3月9日
阿彌陀佛的四十八大願中,得生方法分別列於第十八、十九和二十等三個願。前兩願是「當機願」,即依此願者今生就能夠往生;二十願是「結緣願」,行者得聞名號,嚮往極樂世界,可是心未必迫切,或以為自已未有足夠德本,故多於下生或以後再求生。
比較第十八、十九兩個「當機願」,前者是阿彌陀佛的根本願,是他採取主動,平等地、無條件地救度十方「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」的眾生,故依此願「不假自力,全仗佛力」求生淨土者,「萬不漏一」,善導大師稱為淨土宗的「弘願」。後者則是求生者先以發菩提心,自力修諸功德,後欲生淨土,借助佛力,速證菩提,早成佛道。求生者將所修功德廻向,而阿彌陀佛在他們臨命終時接引。但祖師認為依此願以「自力」兼「佛力」求生淨土者,成就往生者「千中稀有三四」,善導大師稱為淨土宗的「要門」。雖然兩個願都是彌陀淨土法門,都可得生,但成效廻異!
由於第十八願以信為本,求生者必須深信佛言,隨順佛願,一向專稱佛名,即「教念彌陀專復專」的專修。一切雜修、兼修、雙修皆涉及自力心、自力行,反映對阿彌陀佛第十八願有疑礙,與「他力信心」有抵觸,祇能機會較微的從第十九願求生!修淨土法門的人必須認清利害得失關係,切勿輕易地錯失或廢止往生淨土的大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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